1.中外运及其控股或合营的货代企业
中外运作为中国最大的货运代理行,经过50年的积累与开拓,已基本形成一个以外贸运输为主业,运贸、运工、运技相结合,集专业化、多功能、综合性为-体的大型企业集团,经营优势显而易见,其特点有:①一业为主,多种经营;②拥有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为参与国际分工创造了条件;③车队、堆场、仓库等资产雄厚,已是一个准物流企业;④拥有一批精通业务的专门人才。
2.运输业主性质的货运代理
船公司、航空公司、铁路部门等是基于延伸服务功能、增加利润来源等目的而设立的,如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货运)、中铁对外服务总公司等。相对于其他类型货代企业,其经营实力不言而喻:①由于本身依附于母公司或同母公司存在着唇齿相依的关系,因此,它们在运价、网络、服务等方面有竞争力;②拥有比较完善的设施、设备等资产。
3.货主性质的货运代理
根据《管理规定》,目前经营国际货代业务的必要条件是拥有稳定的货源基础,这就客观上为外贸公司投资经营货代业务创造了条件。因此,这类货代公司的前身大都是外经贸总公司履行发货、订舱、仓储等职能的储运部(处),在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代中占有近1/3的比例。其特点是:①在争取货源、处理信用证等银行结汇单据等方面有“天然”优势;②资产规模小,管理水平低;③专业人才缺乏,外部市场开拓能力较差。
4.专业化类型的货运代理
原本是以办理某项货代业务见长,基于扩大利润、更好服务货主的目的,经批准成为具备国际货代经营权的货运企业。其特点是通畅的渠道、专业的管理、广博的经验,使其能够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靠特色服务占有一席之地。
5.中外合资货运代理
这类货运代理是由国外一些货运公司、实业公司与国内大型外贸、运输公司联手合资创办,目前已占中国货代总数的1/3,如大通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公司等就属于这类货代。随着市场进一步放开,这类企业将会蓬勃发展。其特点是:①资本雄厚,规模化经营显著;②网络化经营具有一定水平;③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较高,服务具有竞争力。
6.需要清理整顿的非法货运代理
这类货运代理主要指以下三类:①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外经贸部的货代批准证书或未在交通部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登记证书,挂靠在具有货代经营权的企业下面,或租用其“货代业专用发票”,从事揽货、订舱、结费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②某些个体户不办理任何注册登记手续,无照经营,偷逃税款,非法经营货代业务;③某些外商投资企业(船务、货代、贸易公司等)驻华代表处或办事机构未经批准,非法经营国际货代业务。上述非法货代公司,在国内各地尤其是沿海港口地区比比皆是。由于隐蔽性和不合法性,其数量很难精确统计。他们以返退高额回扣、佣金为诱饵,利用在机制、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灵活手段,同合法货代企业争客户、抢货源、压运价,这是导致当前中国货代业经营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